表示論

權(表示論)

權記錄一族交換的對稱——一個環面,用李代數的語言說即一個嘉當子代數——如何作用在表示上。由於交換算子可同時對角化,表示分裂成若干特徵線,而權就是貼在這些線上的標籤(特徵值資料)。它們是組織整個表示所用的座標。

在李代數的情形,設 h 是半單李代數的嘉當子代數,V 是一個表示。權是線性泛函 lambda 屬於 h*,使得權空間 V_lambda = {v 屬於 V : 對所有 h 屬於 h 有 h.v = lambda(h) v} 非零。表示分解為其權空間的直和,V = 對各權 lambda 取直和 V_lambda。對作用在 V 上的環面 T,權則是 T 的一個特徵標,即同態 T -> GL(1),V 分裂為相應的特徵標特徵子空間。

權帶有偏序,而半單李代數的有限維不可約表示由單一的最高權——一個支配整泛函——經最高權定理唯一確定。權集在外爾群作用下不變,其圖樣——連同根系,根系不過是伴隨表示的非零權之集——編碼了表示的整個組合骨架。

對 sl(2, C),取嘉當元 h = [1, 0; 0, -1],標準二維表示的權為 +1 與 -1(h 在兩個基向量上的特徵值)。(n+1) 維不可約表示的權為 n, n-2, ..., -n,最高權為 n。

sl(2, C) 不可約表示的權:一串關於 0 對稱、等距排列的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