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代数与格论

簇(泛代数)

簇是一种代数门类,它不是由单个例子、而是由其中一切都须遵守的一列律所定义。“所有群”是一个簇;“所有交换环”是一个簇;“所有格”是一个簇。统一的思想是:是否属于该类纯由满足等式决定,于是这个类以良好的方式封闭,并带有丰富而统一的理论。

严格地说,固定签名 Σ 与一组 Σ 上的恒等式 E。簇 V = Mod(E) 是满足 E 中每条恒等式的全体 Σ-代数所成的类。这种类称为等式类,而一个类恰当其等于某 E 的 Mod(E) 时才是簇。在一个簇内,任意生成元集上的自由代数总是存在,且每个代数都是某自由代数的商,因此簇完全由其自由对象所决定。

当心这个不幸的名称冲突:此处的“簇”是泛代数概念(等式类),与代数几何中的代数簇(多项式的零点集)截然不同。两者仅共用一个词。关于我们意义下的簇的深刻结构性事实是伯克霍夫的 HSP 定理,它用对同态像、子代数与积的封闭性来刻画簇。

群、阿贝尔群、环、格、分配格与布尔代数都是簇;域不是,因为没有一组恒等式能定义它。

可等式定义性是簇与仅仅初等类之间的分界线。

全体群、阿贝尔群、平凡(单元素)群之簇构成一条子簇链;阿贝尔群由附加恒等式 x·y ≈ y·x 划出。

又称
equational class等式类等式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