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代数与格论
伯克霍夫定理
伯克霍夫定理回答了一个根本问题:哪些代数类恰好就是你能用等式钉住的那些?令人惊讶而优美的答案是:你根本无需去看那些等式本身——一个类是等式类,当且仅当它对三种完全具体的构造运算封闭。这把一条逻辑性质(由恒等式可定义)转化为一条结构性质(封闭性),并成为泛代数的基石。
确切地说,记 H 为取同态像、S 为取子代数、P 为取(任意的,含无穷的)直积之运算。伯克霍夫 HSP 定理(G. Birkhoff,1935)断言:固定签名的代数类 K 是簇——即对某组恒等式 E 有 K = Mod(E)——当且仅当 K 对 H、S、P 封闭。等价地,含类 K 的最小簇等于 HSP(K),即按此次序施加这三种运算之结果。
一个方向是例行的:任何等式类显然对 H、S、P 封闭,因为恒等式被商、子代数与积所保持。困难的方向要从一个对 HSP 封闭的类构造出一组定义恒等式,需借助自由代数:相关恒等式从该类在可数多生成元上的自由代数读出。若去掉积或容许关系,定理便失效,这正是它专属于等式逻辑的缘故。
有限群类对 S、H 封闭但对(无穷)P 不封闭,故非簇;全体群类对三者皆封闭,故为簇。
对无穷积封闭性的失败表明“有限群”不可等式定义。
勿与其他伯克霍夫定理(遍历定理,或有限分配格的伯克霍夫表示定理)相混;此名号附着于若干不同结果。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