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标准形与模

PID 上有限生成模的结构定理

这是整门学科的总定理。它说:PID R 上任何有限生成模 M 都能拆成尽可能简单的零件——一个自由部分(若干份 R 自身)加上有限个循环挠模之和,而且这种分解本质上唯一。一旦有了它,两大典范形都只是推论,而非新定理。

结论有两种等价形式。不变因子形式:M 同构于 R^r 加 R/(d1) 加 R/(d2) 加 … 加 R/(dk),其中 d1 | d2 | … | dk。初等因子形式:M 同构于 R^r 加上若干 R/(p^e) 之和,每个素方幂一份。整数 r 是自由秩;诸 d_i 是不变因子;诸 p^e 是初等因子。

把 R 特化为 F[x],把 M 取为通过 T 视作 F[x]-模的有限维 V。则 V 是挠模(r = 0),循环零件 R/(f_i) 恰好是带友矩阵作用的循环子空间,两种形式就分别成为有理标准形(不变因子)和约当形(初等因子,在分裂域上)。它真的是一条戴着两顶帽子的定理。

两点诚实的提醒。自由秩 r 唯一,不变因子也唯一,但拆成循环直和项只在同构意义下唯一——你实际挑出的那些子模并不典范。还有,结论需要有限生成:去掉它,就会冒出无限秩或不可分解的模。

M = R^r (+) R/(d1) (+) ... (+) R/(dk), d1 | d2 | ... | dk

结构定理的不变因子形式:一个秩为 r 的自由部分加上一条循环挠模链。

在 R = Z 上这就是有限生成阿贝尔群的基本定理:自由秩加上循环群 Z/(d_i)。算子理论与群论字面上是同一条定理。

又称
fundamental theorem of f.g. modules over a PIDstructure theor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