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標準形與模
PID 上有限生成模的結構定理
這是整門學科的總定理。它說:PID R 上任何有限生成模 M 都能拆成盡可能簡單的零件——一個自由部分(若干份 R 自身)加上有限個循環撓模之和,而且這種分解本質上唯一。一旦有了它,兩大典範形都只是推論,而非新定理。
結論有兩種等價形式。不變因子形式:M 同構於 R^r 加 R/(d1) 加 R/(d2) 加 … 加 R/(dk),其中 d1 | d2 | … | dk。初等因子形式:M 同構於 R^r 加上若干 R/(p^e) 之和,每個素方冪一份。整數 r 是自由秩;諸 d_i 是不變因子;諸 p^e 是初等因子。
把 R 特化為 F[x],把 M 取為通過 T 視作 F[x]-模的有限維 V。則 V 是撓模(r = 0),循環零件 R/(f_i) 恰好是帶友矩陣作用的循環子空間,兩種形式就分別成為有理標準形(不變因子)和約當形(初等因子,在分裂域上)。它真的是一條戴著兩頂帽子的定理。
兩點誠實的提醒。自由秩 r 唯一,不變因子也唯一,但拆成循環直和項只在同構意義下唯一——你實際挑出的那些子模並不典範。還有,結論需要有限生成:去掉它,就會冒出無限秩或不可分解的模。
M = R^r (+) R/(d1) (+) ... (+) R/(dk), d1 | d2 | ... | dk
結構定理的不變因子形式:一個秩為 r 的自由部分加上一條循環撓模鏈。
在 R = Z 上這就是有限生成阿貝爾群的基本定理:自由秩加上循環群 Z/(d_i)。算子理論與群論字面上是同一條定理。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