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線性與二次形式

合同矩陣

兩個矩陣合同,是說它們其實是同一個雙線性形式,只是經由兩種不同的基來看。正如相似 (P^{-1} A P) 是線性算子的恰當等價,合同 (P^T A P) 是雙線性形式的恰當等價——因為形式的矩陣隨換基矩陣的轉置而非其逆變換。

確切地說,體 K 上的方陣 A 與 A' 合同,是指存在可逆矩陣 P 使 A' = P^T A P。這是一個等價關係,且 A、A' 合同當且僅當它們在由 P 關聯的兩組基下表示同一個雙線性形式。合同保持對稱性(若 A 對稱則 P^T A P 對稱)、秩、以及在 R 上的符號差;它一般不保持特徵值,故合同與相似確實不同。

形式的分類恰是對稱矩陣在合同意義下的分類,且依賴於體。在 C 上,每個非奇異對稱矩陣都合同於單位陣。在 R 上,合同類由符號差標記(西爾維斯特)。在 Q 上分類微妙,屬於哈塞–閔可夫斯基定理的範疇,以秩、模平方的判別式、以及哈塞不變量為決定性資料。

A = [1, 0; 0, 2] 與 A' = [3, 1; 1, 1] 在 R 上通過某個 P 合同,因二者皆為秩 2 的 2×2 對稱陣,行列式為正(det A = 2,det A' = 2),且符號差相同 (2, 0)。它們未必相似:其特徵值不同。

合同但不相似的 2×2 對稱矩陣。

又稱
matrix congruence矩阵合同矩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