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畴论
终对象
终对象是范畴论中的“终点”——从任何地方出发恰有一种方式映入它。它是最经济的汇:每个对象都恰有一个箭头通往它,毫无自由。终对象是始对象的对偶,由把每个箭头反向而得,在多数范畴中充当平凡的或“单点”的对象。
形式地说,C 的一个对象 T 是终的,若对每个对象 X 都有唯一态射 X -> T。与始对象一样,存在性加唯一性即是全部内容,且任何两个终对象都典范同构。终对象恰是空图上的极限,与把始对象描述为空余极限相对偶。
在熟悉的范畴中,终对象是单元素结构。在 Set 中它是任何单点集(映入它的每个函数都是常值,故唯一)。在 Grp 与向量空间范畴中它是平凡群/零空间。在 Top 中它是单点空间,而在带点集合范畴中它与始对象重合——一个范畴若有既始且终的对象,便有一个零对象,这正是加性与阿贝尔范畴中的情形。
在 Set 中单点集 {*} 是终对象:对任何集合 X 恰有一个映射 X -> {*}。注意空集是始对象但不是终对象,故在 Set 中始与终相异——而在 Grp 中平凡群二者皆是,使其成为一个零对象。
单点集在 Set 中是终对象;平凡群在 Grp 中是零对象。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