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式与有理方程

有理方程

有理方程是至少出现一个有理式的方程——某处的分母里含有变量。例如 1/x = 5、(x + 1)/(x − 2) = 3,以及 1/x + 1/(x − 1) = 1。求解它们,正是有理式从“被化简的对象”转变为“被求解的对象”的时刻。

标准策略是去分母:两边同乘最小公分母,使每个分数都消失,剩下一个你早已会解的普通多项式方程——往往是一次或二次方程。然后去解那个更简单的方程。

但有一个陷阱使最后一步绝不可省。乘以最小公分母可能引入一些满足去分母后方程、却会使某个原分母为零的值。这样的值是增根,它们不是真正的解。你必须把每个候选值代回原方程检验,舍去任何落在禁用值上的解。

解 2/x = 1/(x − 3):同乘 x(x − 3) 得 2(x − 3) = x,即 2x − 6 = x,x = 6(有效,因为 6 ≠ 0 且 6 ≠ 3)。

去分母,求解,再对照禁用值检验。

又称
fractional equation分式方程分式方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