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数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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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担风险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一切对半分——或按任意固定比例分。成数再保险正是如此:分出人与再保险人商定一个百分比,这个百分比适用于所承保业务的每一张保单,对收进的保费和赔出的赔款一视同仁。若约定 40%,再保险人就拿走每笔保费的 40%、支付每笔赔款的 40%,无论大小。这是一种真正的合伙份额,就像两个人按四六比例共有一处出租房,租金和维修账单都按这个比例分。
因为是比例式的,保费与赔款上的分摊完全一致:没有门槛,没有巧妙的剔除,没有最低赔款额度的限制。在一笔 1 万元的赔款上、按 40% 成数,再保险人支付 4,000;在一笔 100 万元的赔款上支付 40 万;在没有赔款的年份,它只是拿走其 40% 的保费。分出人通常会从再保险人那里收回一笔分保手续费,用以补偿它招揽并服务这些业务所花的成本,因为销售工作都是分出人做的。成数再保险按比例缩小整个业务盘子——它让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和保费同步、等比地一起收缩。
成数再保险是比例再保险的主力,尤其常见于新设或快速增长的保险公司、进入不熟悉的险种,以及直截了当的资本减免:分出 40% 的业务约等于分出 40% 的风险,从而腾出相应一块所需资本。它诚实的局限在于:它在小额、可预测的赔款上让出的保费,和在罕见大额赔款上让出的一样多——它并非针对巨灾。主要担心单一巨额损失的保险公司,通常更愿意改用非比例再保险,那种保障只在选定的水平以上才响应,而不是从第一元钱起就分摊。
在 30% 成数再保险下,分出人承保 1 亿保费,自留 7,000 万,向再保险人分出 3,000 万。全年赔款合计 6,000 万,再保险人支付其中的 30%,即 1,800 万。每一笔赔款,从 500 元的挡风玻璃到 200 万的火灾,都按 70/30 分摊。
一个固定百分比适用于每笔保费与每笔赔款——这是比例合约的本质。
成数再保险不会把保护集中在最需要之处。它在日常小额赔款上分出的,和在罕见大额赔款上一样多,所以若真正目标是巨灾保护,它就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