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再保险与合约再保险
/ facultative = FAK-uhl-tay-tiv /
购买再保险有两种根本不同的方式,其差别就像为一辆特定的名贵跑车单独投保,对比为公司名下每一辆车自动承保的车队保单。临时再保险是单一风险版本:分出人把某一张特定保单提交给再保险人,由后者逐案审视、决定是否接受。合约再保险是“一揽子”版本:一份长期协议,再保险人据此自动接受整整一类界定好的业务,无需逐张保单审查。
“临时”(facultative,意为“可自由选择的”)意味着再保险人可自由地就每一项风险按其自身情况接受或拒绝,分出人也可自由地选择是否提交。它用于那些落在分出人常规合约之外的异常、巨大或危险的单张保单,或用于单一超大敞口的承保能力。合约再保险则相反,在约定条款内对双方都是强制且自动的:合约一旦生效,分出人承保的每一张合格保单都被它自动再保,无需进一步谈判,既高效又让分出人在承保新业务时确知有保障。合约可以是比例的(成数、溢额),也可以是非比例的(超额损失)。
实务中保险公司两者并用:合约平滑而自动地处理业务的日常主体,临时再保险则填补空隙——那栋古怪的摩天大楼、那次卫星发射、那项突破合约限额的风险。其取舍在于工作量与控制权:临时再保险让再保险人对每项风险拥有完全的核保控制,却缓慢而费力;合约快速无摩擦,却把再保险人绑在未曾过目的风险上,因此它必须信任分出人的核保。一个常见的混淆是把临时与合约当成像比例对非比例那样的风险分担数学——它们不是;它们描述的是保障如何安排(一次一项风险对比自动),而二者本身都可以是比例式或超额损失式的。
某保险公司的溢额合约自动为它承保的每一项商业财产再保,至多 500 万。随后一位客户请它承保一座 4,000 万的化工厂——远超合约范围。该保险公司为这一座工厂安排临时再保险,专门为它与某再保险人商谈条款,而它所有普通的楼宇则照旧通过合约流转、不受影响。
合约对整类业务自动生效;临时再保险则逐项风险单独商定。
临时对合约描述的是保障如何安排,而非风险如何分担。任何一种安排都可以是比例式或超额损失式——不要把临时再保险等同于某一种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