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损失再保险
/ XL = ex-ell /
与其分担一切的固定份额,不如让再保险人只在损失真正变大时才出手?这正是超额损失再保险的思路。分出人独自支付每一笔损失中它能从容承受的某一水平以下的全部,再保险人只支付该水平以上的部分,直至约定的上限。这就像保险公司给自己买的一份高免赔额保单:中小损失是分出人的事,而那罕见的庞然大物则归再保险人。
再保险人开始赔付的那个水平,叫起赔点(或自留额);它最多赔付的金额,叫限额;二者合起来界定一个层,写作“限额超过起赔点”,例如“100 万之上的 400 万”。一笔 60 万的损失,再保险人分文不付——它在 100 万起赔点之下。一笔 300 万的损失,再保险人支付 200 万(从 100 万到 300 万的那部分),分出人承担其 100 万。一笔 700 万的损失,再保险人付足其 400 万限额,分出人则要重新承担该层之上的 200 万。超额损失有不同口味:每一风险超赔(per-risk XL)响应单一大额保单的损失,而每一事件超赔(per-occurrence/per-event XL)响应单一事件造成的全部损失之和,例如一场风暴击中许多住宅。
超额损失是非比例的:保费不是原始保费的固定份额,而是针对该层单独计算的价格,也没有分保手续费。当担忧在于损失幅度——一笔巨额赔款或一场灾难性事件——而非小额赔款的日常起落时,它是天然的工具,因此把保护精准地对准资本最受威胁之处。它的定价确实困难:大额损失罕见,恰恰在保障所覆盖的区域里数据稀薄,再保险人因而依赖暴露模型与判断。一个常见的混淆:每一风险层与每一事件层是不同的保障;若没有任何单一风险刺穿起赔点,仅仅因为一场风暴造成了大额累计,每一风险合约并不会赔付。
一个每一风险层:100 万之上的 400 万。损失 80 万:再保险人支付 0。损失 300 万:再保险人支付 200 万,分出人承担 100 万。损失 600 万:再保险人付足其 400 万,分出人承担层之下的 100 万与层之上的 100 万。
再保险人只支付每笔损失落在层内的那一片:限额超过起赔点。
每一风险超赔与每一事件超赔不可互换。每一风险保障不理会单一事件击中了多少张保单;每一事件保障则把它们相加。买错类型,会恰恰在最痛处留下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