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下限(price floor)
价格下限与上限相反:它是一道法定的最低限,一个不得低于某一水平的价格,通常是为了保护卖家、免受被认为太低的价格之苦。最常见的两种,是最低工资(劳动这一价格的下限,保护工人)和农产品支持价(作物价格的下限,保护农民)。其用意,是给供给方一个体面的回报作保,而不是任由市场把他们的收入压到见骨。
价格下限只有设在市场均衡价之上才咬得动;设在其下,则什么都不发生。设在其上,它便可预见地造出一场过剩。在这人为抬高的价格上,卖家想多供,买家却想少要,于是供给量超过需求量,而这多出来的部分又无法靠价格下跌来排走——法律不准。在商品市场里,那过剩是卖不掉的存货(过去农业政策里经典的「黄油山」和「葡萄酒湖」,政府随后不得不收购囤起来)。在劳动市场里,设在均衡之上的工资下限,意味着想找工作的人多过雇主想雇的人——而这「劳动的过剩」,在课本模型里,就是失业。
在这里,诚实最为要紧,因为最低工资是经济学中最活跃的现行争论之一。简单的供求模型预言:一道有约束力的最低工资会造成失业,没有别的。但数十年审慎的实证研究——从大卫·卡德与艾伦·克鲁格1990年代那项著名研究开始——发现适度上调最低工资,往往只造成微小、甚至测不出的就业下降,多半是因为真实的劳动市场并非完全竞争(雇主可以握有定工资的势力,而更高的薪酬能降低人员流动)。真实的总结,既不是「下限总会摧毁工作」,也不是「下限毫无代价」;而是:其效果取决于下限相对于当地工资定得多高,而对于「伤害从哪里开始」,讲理的经济学家至今仍各执一词。
把最低工资设在现行水平之上,在简单模型里,想找工作的人会多过厂商愿意雇的人——一场劳动的过剩,也就是失业。然而现实研究发现,适度的上调往往几乎不损失工作,所以这一效果的大小,是确确实实有争议的。
设在均衡之上的下限会造出过剩;而最低工资是否导致失业,则争论激烈。
价格下限只有设在均衡价之上(即「有约束力」)才有意义;设在其下,则什么都不变。别太轻信简单模型对最低工资的论断——课本里「下限=失业」的结论,假设了完全竞争,而劳动市场往往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