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市场、劳动与收入分配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是对报酬设下的法定下限:法律规定,任何雇主都不得向受保护的工人支付低于某一标准的每小时(或每日、每月)报酬。它是全世界最常见、也最具争议的劳动政策之一。其目标既直白又令人同情——提高薪资最低的工人的收入,让全职工作不至于把人留在贫困之中。

用市场的语言说,最低工资是放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一道价格下限。最简单的教科书模型警告说有个隐患:如果这道下限被设在供求本来会达到的工资之上,雇主想要更少的工人,而更多的人想要工作,于是模型预测,恰恰是这项政策想帮助的低技能工人中会出现一些失业。例如,一家本会以 8 美元雇 10 名工人的公司,在被强制定为 12 美元后可能只雇 8 名。这就是经典的反对意见。

然而现实确实存在争议,这也是经济学中最热闹的辩论之一。许多针对温和上调最低工资的实证研究发现,就业几乎没有可测量的下降,有时还带来其他好处(更低的离职率、更高的生产力、更少的贫困)。可能的原因包括雇主的定价权(买方垄断)、收入提高的工人带来的支出增加,以及价格(而非岗位)随之调整。诚实的总结是:最低工资显然提高了那些保住工作之人的报酬;它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让人丢掉工作,取决于它相对当地工资被设得多高,经济学家对此仍有分歧。它也是一件粗糙的工具——它无法分辨一个艰难家庭的顶梁柱与一个少年的第一份兼职。

一座城市把最低工资从 10 美元提到 15 美元。保住工作的清洁工和收银员,到手的钱多了许多。激烈的争论在于副作用:是否有人被减工时或丢工作、物价是否上涨、还是因为雇主本有余地消化而几乎没什么变化?各项研究莫衷一是,这正是整场辩论的缩影。

最低工资显然帮助了保住工作的人;有争议的是它对岗位数量的影响。

对任何宣称就业效应“显然为零”或“显然巨大”的人都要警惕。诚实的立场是:温和上调似乎只让很少的岗位消失,但相对当地工资过高的下限则可能造成损失;证据是混合的,且因情境而异。

又称
wage floorminimum pay法定最低工资工资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