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限额
保险公司乐意承保你的房子,但它不想开一张空头支票。于是合同写道:我们会赔付你的损失,但以一个上限为限——比如30万。如果你的损失更小,你得到全额赔付;如果更大,你拿到上限、其余自负。那道天花板就是保单限额,保险公司正是借此防止单笔理赔无限放大。
在保单限额u下(暂时忽略免赔额),保险公司赔付min(X, u):损失若低于限额则赔损失,否则赔限额。30万限额下,20万的损失赔20万;45万的损失只赔30万。min(X, u)这个量称为受限损失,其期望值E[min(X, u)]即受限期望值,是严重度计算的一块基石。当免赔额d和限额同时存在时,保险公司就单笔损失最多可赔的金额等于限额减去免赔区间——这就是所谓的最大承保损失,它封顶了保单对损失向上响应的范围。
保单限额砍掉了严重度分布中昂贵的右尾,所以它是控制巨额损失敞口的主要工具,使重尾风险得以以合理价格变得可保。它还与再保险相互作用:对保单设限的保险公司,仍可能为自己保留的那一层购买超额损失再保险。一个关键的诚实之处:限额保护的是保险公司,却把尾部风险转回给了保单持有人,后者在上限以上毫无保护。买家有时没意识到“30万限额”意味着一笔45万的损失会让他们短缺15万——限额恰恰就是保障停止的地方。
一份财产保单设有30万限额和1000普通免赔额。25万的损失赔付25万-1000=24.9万。50万的损失只赔30万-1000=29.9万,因为损失超过了上限;保单持有人除免赔额外,还要自负上限之上的那20万。
保险公司赔付min(损失, 限额):上限以上的一切都是保单持有人的问题。
保单限额是把尾部风险转移给保单持有人,而不是让风险凭空消失。超过限额的损失依然会全额发生——只是被保险人要自付超出的部分。“在限额内全额投保”并不等于“全额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