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模型:频率与严重度

每损失与每赔付变量

假设你的保单有500免赔额。谈论保险公司赔付有两种自然的方式。其一:“在所有发生过的损失中(包括那些我们分文未赔的小额损失),我们平均赔了多少?”其二:“只看那些大到足以触发赔付的损失,平均每张支票是多少?”这就是每损失视角和每赔付视角,而把两者混淆是损失建模中最常见的错误之一。

每损失变量考察每一次损失事件,把免赔额以下的损失赋以零赔付。在免赔额d下它是max(X-d, 0),把那些零也计入。每赔付变量则以确实发生了赔付为条件——它只考虑超过d的损失,所以它是“在X大于d的条件下的(X-d)”。每赔付的平均值高于每损失的平均值,因为每损失版本被所有那些零赔付稀释了。从数值上看,如果30%的损失低于免赔额、分文不赔,那么每损失均值只走到每赔付均值的70%处。两者通过“发生赔付的概率”相联系。

这一区分对定价、尤其对拟合至关重要。保险数据通常是每赔付的:你只有超过免赔额的理赔记录(低于它的损失从未上报),所以数据是左截断的。若把数据当作每损失来拟合严重度模型、忽略缺失的小额损失,估计就会有偏。同样,当你计算预期成本时,必须清楚你指的是哪一个平均:预期总成本用的是每损失期望,而“平均已赔理赔”是每赔付的。在几乎每一项涉及免赔额的严重度计算之前,都必须先明确回答“是每损失还是每赔付?”。

在500免赔额下,发生了200、400、700、1500的损失。每损失赔付为0、0、200、1000,对全部四次事件取平均为300。按每赔付,则去掉两个零,只对200和1000取平均,得600。这里每赔付数字是每损失数字的两倍,纯粹是因为一半的损失分文不赔。

每损失把零也算进去;每赔付则以确实开出支票为条件。

真实理赔数据通常是每赔付且左截断的——免赔额以下的小额损失从未上报。若把它们当作完整的每损失数据来拟合,就遗漏了缺失的小额损失,使严重度估计产生偏差。

又称
per-loss variableper-payment variableground-up vs conditional每损失变量每賠付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