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率厘定与定价

损失成本

建筑商报价时,有材料和人工的原始成本,然后再加上加成。保险也是同样的拆分。损失成本(loss cost)就是保险价格中“原料”的那部分:每个暴露单位的预期索赔成本,加上处理这些索赔的成本——尚未由任何公司加上自己的管理费、佣金和利润。

损失成本与纯保费非常接近;通常的区别是损失成本包含理赔费用(调查与了结索赔的成本),而赤裸的纯保费可能不含。所以损失成本 = (预期损失 + 理赔费用)÷ 暴露单位数。举例来说,若预期损失为每车年300元、理赔处理再加30元,则损失成本为每车年330元。这个术语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有顾问机构:在许多市场,费率局(如美国的ISO)收集行业数据并发布前瞻性损失成本,各保险公司再乘以自己的损失成本乘数,以体现其费用与利润。

这种分工——费率局提供损失成本、保险公司提供加成——正是损失成本是一个构件而非最终价格的原因。它让小保险公司能为那些自己无法可信地单独研究的险种定价,同时保留每家公司各自的费用与利润选择。风险在于:人人都依赖同一个费率局的数字,所以一个有缺陷的行业损失成本,可能把整个市场推向同一个错误方向。

费率局发布前瞻性损失成本每车年330元。一家损失成本乘数为1.45(涵盖其费用与利润)的保险公司,报备的最终费率为330 × 1.45 ≈ 每车年479元。

损失成本乘以保险公司自己的损失成本乘数,才成为费率。

损失成本不是客户支付的价格。它有意排除了一般费用、佣金、税费和利润,这些由损失成本乘数加回去。

又称
prospective loss costadvisory loss cost纯损失成本損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