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数数论

理想的唯一分解

算术基本定理说每个正整数本质上以唯一方式写成素数之积。当数域中的数不再唯一分解时,并非全盘皆失:该被分解的正确对象是理想而非数,在那个层面唯一性轰然重现。这是整个学科的基石洞见——分解通过上升到理想而得到恢复。

该定理断言:在戴德金整环 R 中,每个非零真理想 I 都可写成素理想之积 I = P_1^{e_1} * P_2^{e_2} * ... * P_r^{e_r},且此表达式在因子次序意义下唯一。对非零分式理想亦然,此时指数可取负整数;等价地,分式理想群是以全体非零素理想为基的自由阿贝尔群。

这既推广了算术基本定理(R = Z,此时素理想就是 (p)),又解释了元素唯一分解的失败:6 = 2 * 3 = (1 + sqrt(-5))(1 - sqrt(-5)) 是两个分解为不可约元的表达式,恰恰因为分裂 2 与 3 的那些素理想重新组合成了不同的主理想。

在 Z[sqrt(-5)] 中,理想 (6) 唯一地分解为 (2, 1 + sqrt(-5))^2 * (3, 1 + sqrt(-5)) * (3, 1 - sqrt(-5))——一个干净的素理想之积,尽管 6 有两个互不相容的元素分解。

6 的元素分解对应于把这四个素理想配成主理想的两种方式。

又称
unique prime ideal factorization素理想唯一分解素理想唯一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