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产品
两全保险
假设你想在某个目标日期前存下一笔固定的金额——比如18年后孩子的大学学费,或你自己60岁退休时——但你又希望万一在此之前身故,家人能得到保障。两全保险用一份合同同时做到这两点:无论哪种情况都会赔付。
两全保险的赔付规则是:若你活到固定期满,则在期末赔付保额;若你在保障期内身故,则立即向受益人赔付同样的保额。所以从数学上看,它等于一份定期寿险加上一份“纯生存给付”(只有活过期限才支付的款项)。举例来说,一份20年期、保额10万的两全保险:你若在这20年内身故,家人得到10万;你若活到期满,自己得到10万——无论如何都保证赔付。
由于这份合同几乎必然要赔付(你要么活着、要么不活着),两全保险保费很高,行为上更像是带保障外壳的强制储蓄。它在历史上曾极为流行,尤其常与房贷挂钩,但在许多市场已逐渐退潮,因为“便宜的定期寿险+单独投资”往往回报更好。这里的精算诚实是:扣除费用和身故保障的成本后,两全保险内部的“储蓄”回报通常并不高——你买的是便利和纪律,而不是高收益。
一位家长投保一份18年期、保额8万的两全保险,期满时间正好对上孩子升大学。如果家长在第9年身故,孩子当时就得到8万。如果家长活到第18年,保单期满,赔付8万用作学费。无论哪条路径,钱都会到位。
身故赔、活到期满也赔——定期寿险加纯生存给付。
两全保险不是什么“免费”的储蓄计划:那笔保证给付是用你自己缴的高额保费攒出来的,扣除成本后的内部回报往往低于“单独买便宜的定期寿险、把省下的钱拿去投资”。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