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理论与对角化

可对角化判据

对角化一个矩阵,意味着找到一组坐标,使它在其中表现为纯粹的伸缩——A = P D P^-1,其中 D 为对角矩阵。并非每个矩阵都能如此。可对角化判据就是那份简明的检查表,它在你动手做任何繁重计算之前,告诉你这个梦想能否实现。

有三个等价的判据,任取其一即可定夺。其一:A 可对角化当且仅当每个特征值的几何重数等于代数重数。其二(等价):当且仅当特征向量张成整个空间,即存在一组特征向量基。其三:当且仅当 A 的极小多项式分解为互异的一次因子——极小多项式无重根。三者抓住的是同一个事实:有足够多的独立特征向量。

一个好用的充分(但非必要)捷径:若 n 阶矩阵有 n 个互异特征值,则它自动可对角化,因为互异的特征值迫使特征向量独立。逆命题不成立——[3, 0; 0, 3] 有重特征值却本身已是对角的。而谱定理保证:每个实对称(或复 Hermitian)矩阵都可对角化,事实上还能用一组标准正交特征向量基对角化。

n distinct eigenvalues => diagonalizable (sufficient, not necessary)

互异特征值保证可对角化;重特征值则需逐一核对各重数。

极小多项式判据在理论上最实用:A 可对角化当且仅当其极小多项式是互异一次因子的乘积。极小多项式中的重因子,正是大于 1x1 的 Jordan 块的标志。

又称
test for diagonaliza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