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结构与竞争

可竞争市场(contestable market)

可竞争市场把惯常的教训倒了过来:它说,真正约束一家厂商的,不是它今天有多少对手,而是明天对手出现得有多容易。竞争的威胁——哪怕来自一家尚不存在的厂商——也能逼一个唯一卖家表现得仿佛身边对手如云:定公道的价、维持高效率——因为它若不这样,新来者就会俯冲进来、抢走顾客,再在在位者还来不及反应之前一闪而出。这是一种「把价开得诚实些,否则有人会来吃掉你的午饭」的经济学。

这套理论由威廉·鲍莫尔及其同事在1980年代提出,系于一个关键条件:进入无成本,尤其是退出无成本——没有沉没成本。倘若一个准对手能廉价地进入一个市场、把一个养肥了的在位者压下去、快快赚上一笔,再不亏本地离开,那么哪怕一个市场里只有一家厂商,它的行为也能完全像处在竞争之中。经典的例子是一条航线:飞机是一项可移动的资产,所以原则上,一个对手可以飞进来、在那条在位者要价过高的航线上竞争,一旦情况变糟,再把飞机飞往别处。这有时被称作「打了就跑」式的进入。其激进的含义是:市场结构(有多少家厂商)可能远不如可竞争性(那扇门开得有多大)来得要紧;一个完全可竞争的垄断者,会收取竞争性的价格、只赚正常利润,因为那无处不在的进入威胁,把它宰客的念头给吓退了。

可竞争性理论重塑了竞争政策:它提示监管者,与其去数厂商的数目,不如多去拆除进入与退出的壁垒,好让哪怕是集中的市场也保持其最佳表现。但经济学家对它的局限直言不讳。真正无成本、没有沉没成本的退出十分罕见——大多数真实的进入都需要你无法完全收回的投资,而在位者又能迅速反击(对手一露面就把价砍下去,它一逃就又抬上来),这就钝化了「打了就跑」的威胁。所以纯粹的可竞争性是一种理想化,正如完全竞争一样——它是一把有用的标尺、也是对政策的一种真实影响,却很少被完整地满足。

一条赚钱航线上唯一的航空公司,仍可能把票价压得不高——只要它知道对手能很快租来一架飞机、飞同一条航线。让它老实的,是进入的可能性本身,而非对手的现身。

在可竞争市场里,进入的「威胁」干了别处由实实在在的竞争者所干的活。

完全的可竞争性需要无成本的退出(没有沉没成本)——这是一个苛刻而罕见的条件。批评者指出,沉没成本与在位者的快速反击,使大多数真实市场远不如理论那个干净版本来得可竞争。

又称
contestabilitytheory of contestable markets可争夺市场可爭奪市場竞争可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