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与细胞学说

细胞学说

/ SEL THEER-ee /

想象你不断放大任何一个活物——一片草叶、你自己的皮肤、一朵蘑菇、池水里的一个细菌。无论选哪个,最终都会撞见同一种基本构件:一个充满液体的微小囊袋,叫做细胞。细胞学说正是对这一观察的总括。它告诉我们,生命并非由某种连续的神奇物质构成,而是由这些小单元一块一块搭起来的。

正式地讲,细胞学说有三条主张。第一,所有生物都由一个或多个细胞构成。第二,细胞是仍然算得上活着的最小单位——它是结构与功能的基本单位。第三,所有细胞都只能来自其他已经存在的细胞,绝不会凭空从非生命物质中诞生。前两条由植物学家施莱登(Schleiden)和动物学家施旺(Schwann)在 1838 至 1839 年间整合提出;第三条由魏尔肖(Virchow)在 1855 年前后用拉丁语 omnis cellula e cellula(一切细胞来自细胞)补充确立。

细胞学说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把整个生物学统一在一个观念之下:无论你研究红杉、鲸鱼还是流感,归根结底都是在研究细胞及其行为。它也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理论——一个经过充分检验的解释框架,而不是一种猜测。一个常见的注意点:病毒并不由细胞构成,也无法独立繁殖,这正是许多生物学家不把它们归为完全的生命的原因之一。

手指上的伤口能愈合,是因为边缘的皮肤细胞分裂、产生更多皮肤细胞——绝不是凭空出现,而总是来自已有的细胞。这种日常的愈合,正是细胞学说第三条主张的活生生体现。

伤口愈合,直观地证明了细胞只能来自其他细胞。

细胞学说描述的是细胞形态的生命。非细胞的病毒是著名的边界情形;也存在像多核细胞这样的少见特例,但它们只是对学说的细化,而非推翻。

又称
cell doctrine细胞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