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与责任准备金
现金(退保)价值与不丧失利益(cash surrender value and nonforfeiture)
由于均衡保费在前期多收,一个中途退保的投保人,实际上已经预付了一部分他未来的保险。让保险公司简单地把这些全部留下是不公平的。现金(退保)价值,就是你取消一张永久型保单、彻底离开时,公司退还给你的金额。不丧失利益则是更宽泛的法定承诺:这笔积累起来的价值不能就这样被没收——即使退保,投保人也能以某种形式保住它。
准确地说,现金退保价值与保单准备金密切相关,但要略低一些:它通常是准备金减去一笔退保费用,这笔费用用来收回保险公司尚未摊销的获取成本(佣金、核保),并抑制过早退出。不丧失利益法律给离开的投保人提供一份选项菜单,而不是没收其价值:(1)领取现金,(2)把它转换成一份较小的完全缴清保单(“减额缴清”),或(3)用它把全额身故给付保持较短的一段固定期间(“展期定期保险”)。每个选项都是现金价值的精算等价物。
这些特性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让永久型保险部分地成为一种储蓄工具,并在情况变化时保护消费者免于一无所有。它们也塑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投保人可能恰好在对公司最不利的时候退保领现(高利率使这一选择权更有价值),造成脱媒风险。一个关键澄清:现金价值在前期通常少于已缴保费之和(因为退保费用和已经消耗掉的保险成本),所以退掉一张年轻的保单通常在财务上并不划算,尽管它并不算“没收”。
10 年后你的终身寿险准备金是 1.5 万元,但公司收取 1000 元退保费用,所以你的现金价值是 1.4 万元。你也可以不要现金,而选择一份减额缴清保单,比如保有 3.8 万元的身故给付、不再缴费。
现金价值 ≈ 准备金减去退保费用;不丧失利益提供现金、缴清或展期定期的选项。
现金价值在前期通常少于已缴保费总额——退掉一张年轻的保单很少是好交易,尽管这笔价值在技术上并未被“没收”。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