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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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一個全球體育聯盟,沒有共同的規則手冊,也沒有裁判:每場比賽都會淪為爭吵,而最強的隊伍只會一味欺凌其餘。世界貿易曾經有點像那樣。為了帶來秩序,世界上多數國家就一套共同的貿易規則達成一致,並設立了一個機構來監督它們、裁決爭端。這個機構就是世界貿易組織——它是國際貿易裡最接近「裁判」的存在。
世界貿易組織,1995年成立,是1947年關貿總協定(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的繼承者,它是一個由160多個成員國組成的國際組織,負責制定並執行全球貿易規則。它主要做三件事。它提供一個論壇,讓成員協商降低關稅和其他壁壘的協定。它制定具約束力的規則,以非歧視等核心原則為支柱——其中最著名的是「最惠國」規則,據此,給予一個成員的優惠,一般必須擴及所有成員。它還運行一套爭端解決機制,認為別國違規的國家可以提起訴訟,勝訴後可獲授權進行報復。
世界貿易組織被廣泛認為幫助大幅削減了平均關稅,並提供了支撐數十年貿易增長的可預測性。但它既非無所不能,也非毫無爭議。它那場於2001年在多哈啟動的大型談判回合,停滯多年,所以大量的貿易自由化轉而流向了區域協定。它的爭端機制——長期以來它的鎮山之寶——在其最高上訴法院因法官流失到無法運轉而實際上陷於癱瘓。批評者還主張它把商業置於勞工權利和環境之上,另一些人則說它過分侵入國家主權。它依然是貿易體系的核心,卻是一個緊繃而備受爭議的機構。
當一個國家認為另一個違規——比如徵收了非法關稅——它可以向世貿組織提出申訴,而不是徑直報復。一個專家組審理此案並裁決;如果敗訴方不遵守,勝訴方可能獲授權徵收自己的報復性關稅。這套機制至少在原理上,用規則替代了赤裸裸的實力。
世貿組織用商定的規則和爭端程序,替代了憑實力進行的貿易。
世貿組織有影響力,卻非無所不能:它的多哈大談判回合陷於停滯,引以為傲的上訴法院因法官流失而癱瘓,所以大量自由化已轉向區域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