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支付(transfer payments)
想像一位上了年紀的鄰居,他已經不工作了,卻仍每月領取政府發的養老金;或一個領著兒童津貼的家庭;或一個失業後領取失業救濟的人。在每種情況下,錢都從政府流向個人,而個人並沒有交還任何勞動或產品作為回報。這種付款——是「給」的錢,而不是因生產了什麼而「賺」的錢——就是轉移支付。它是政府把購買力從納稅人「轉移」給領取者。
其決定性特徵是:交換中沒有任何新東西被生產出來。當政府發護士工資時,護士提供了護理作為回報,所以那是對服務的支出,計入GDP。但當政府發養老金時,退休者並未為此生產任何東西,所以那是轉移支付,被排除在GDP之外——若計入就是重複計算,因為它日後會以退休者消費的形式出現。常見的轉移支付包括國家養老金、失業救濟、傷殘津貼、兒童與家庭福利,以及給某些生產者的補貼。大致上,你可以用一個問題來檢驗是不是轉移支付:領取者是否提供了商品或服務作為交換?若沒有,那就是轉移支付。
轉移支付是現代政府再分配收入、緩衝不幸的主要方式——它縮小不平等,並充當自動穩定器,在經濟下滑時上升(更多人申領失業救濟),在經濟繁榮時下降。爭論的焦點在於它們該有多慷慨:太少會讓脆弱者無所依靠,而批評者認為過於慷慨的轉移支付會削弱工作或儲蓄的激勵。計量上的一點也很重要——因為轉移支付不是「產出」,一個福利龐大的國家並不會僅僅因為這些轉移本身就擁有更大的GDP。
失業救濟是典型的轉移支付:領取者沒有提供任何東西作為交換,因此被排除在GDP之外。但它同時也是自動穩定器——在衰退期間,救濟金總額會自動上升,正好在最需要的時候把可用於消費的錢注入經濟。
是「給」的錢,而非「賺」的錢——所以它不算產出,但仍能穩定經濟。
轉移支付被排除在GDP之外,因為沒有商品或服務作為回報被生產出來——若計入它們,就會與它們日後支撐的消費重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