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計量:產出與增長
衡量GDP的三種方法
設想一家比薩店賣出一張售價10元的比薩。你可以用三種不同的方式描述這一筆交易,結果總是同樣的10元。你可以說這家店生產了價值10元的比薩(生產了什麼);可以說有10元的收入流向了老闆、工人和供應商(誰賺到了錢);也可以說一位顧客花了10元(誰買走了它)。每一元產出都是某人的收入,也是某人的支出。正是這個簡單的道理,使GDP可以用三種方法衡量,而它們本應給出相同的答案。
生產法(也叫產出法或增加值法)把每家企業的增加值相加:每家企業的銷售額減去它從別的企業購入的部分,這樣就不會重複計算。收入法把生產中賺到的所有收入相加:付給工人的工資、付給地主的租金、付給貸款人的利息、以及歸老闆的利潤。支出法用著名的公式C加I加G加NX把所有最終支出相加,即消費加投資加政府支出加淨出口。因為按定義產出等於收入等於支出,三者本應一致。現實中它們會略有出入,因為數據來自不同的調查,這一差額被客氣地稱為統計誤差。
這個三方恆等式是宏觀經濟學最深刻的思想之一,因為它把生產、薪水和消費串成一個迴路,即收入的循環流動。統計人員把它當作交叉核對:如果三個估計值相差太遠,說明數據裡有問題。對學習者而言,它令人安心地證明了GDP不是一個隨意編出的數字,而是同一塊經濟蛋糕從三個不同側面測量的結果。
一個麵包師買入1元的麵粉,把麵包賣了3元。生產法:增加值是3減1,即2元(農民另外貢獻了麵粉的1元)。收入法:這同樣的2元變成了麵包師的工資和利潤。支出法:顧客為這條最終麵包花了3元。三種視角描述的是同一條麵包。
生產、收入與支出是同一項活動的三種視角。
三種方法只是在原理上一致。實際操作中它們建立在不同的數據來源上,因此官方數字會出現統計誤差,並且可能在之後數月乃至數年裡被修訂。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