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計量:產出與增長

增加值

設想一張售價200元的木桌。林場把原木賣給鋸木廠,鋸木廠把木板賣給木匠,木匠做成桌子賣出。如果你天真地把這條鏈上每一筆銷售都加起來,木材就會被算上好幾遍,得到一個嚴重虛高的數字。增加值正是解決之道:在每個環節只計入這個環節新創造的價值,而不計它買進的原材料。

增加值是一家企業的銷售收入減去它從其他企業購入的產品和服務的成本(即中間投入)。假設鋸木廠買進30元的原木、把木板賣了70元,它的增加值就是70減30,即40。木匠買進70元的木板、把桌子賣了200元,她的增加值就是200減70,即130。把林場的30、鋸木廠的40和木匠的130加起來,恰好是200,正是桌子的最終售價。這就是為什麼把所有企業的增加值相加就得到GDP而不會重複計算,這正是生產法的核心。

增加值的意義遠不止於會計。它是我們判斷某個行業或企業到底為經濟貢獻了多少的方式,而不是看有多少錢流經它。一家營收巨大但利潤微薄的貿易企業可能增加的價值很少,而一間小小的設計工作室可能增加很多。增加值的思路也是增值稅的基礎,增值稅是對生產每個環節所創造的價值徵稅,而不是每次都對全部售價徵稅。

一家咖啡館為一杯拿鐵付出0.50元買咖啡豆、牛奶和杯子,把它賣了4.00元。它在這杯上的增加值就是4.00減0.50,即3.50元,這是它通過烘焙、沖煮和服務新創造的價值。在咖啡館這個環節,只有這3.50元才計入GDP。

增加值是每個環節的銷售額減去外購投入。

增加值不等於利潤。它包括付給工人的工資和其他支付,而不只是老闆留下的那部分;利潤只是企業所增加價值中的一塊。

又稱
value-added附加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