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成本與廠商

廠商(企業)

廠商(企業)是一種組織,它購買各種投入——人的時間、原材料、機器、場地——並把它們組合起來,做出可以出售的東西。麵包房僱用麵包師、買進麵粉和烤箱,把它們變成麵包。軟體工作室僱用程式設計師、租用伺服器空間,做出應用程式。無論從事哪一行,廠商都是真正進行生產的地方:是超市貨架背後的那間廚房。

經濟學家通常假設廠商只有一個壓倒一切的目標:盡可能多地賺取利潤。利潤等於銷售收入減去為生產所支付的一切。這是一種有意為之的簡化。它讓我們能夠預測廠商會如何行動——生產多少、僱多少工人、何時擴張或關門——辦法是每次只問一個問題:這個決定給收入帶來的增加,是否多於給成本帶來的增加?供給側經濟學中驚人多的內容,都源自這一個假設。

更深一層有趣的問題是:廠商為什麼會存在?原則上,你完全可以在公開市場上向不同的人逐一購買每一個生產環節——按小時僱麵包師、按分鐘租烤箱、一個一個買麵粉。經濟學家羅納德·寇斯(Ronald Coase)指出,廠商之所以出現,是因為事事都通過市場來辦代價高昂:寫合約、監督合約的執行都要花時間和精力。把這些活動捆進一個組織、歸一個老闆管,往往更便宜。所以廠商本質上是一種組織生產的方式,目的是省下不停討價還價的成本。

街角的一家咖啡館就是一個廠商:它買進咖啡豆、牛奶和勞動,租下店面,把它們組合成一杯杯咖啡,賣價高於成本。每一個選擇——再開一家分店、僱第三個咖啡師、換一種豆子——店主都用同一把尺子來衡量:它給收入帶來的增加,會不會多於給成本帶來的增加?

廠商就是貨架背後的廚房——投入在這裡變成產出。

利潤最大化是一個模型,而非信條:真實的廠商也追求市場佔有率、創辦人的自豪感,或圖個安穩,而且經理的目標可能與所有者不同(委託—代理問題)。這個假設有用,是因為它預測得準,而不是因為每個老闆真的都那麼想。

又稱
companybusinessproducer企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