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成本與廠商

會計利潤與經濟利潤

兩個人看著同一樁生意,卻能在「是否在賺錢」上得出相反的結論。會計說在賺;經濟學家說沒賺。他們不是在為算術爭吵——而是在計入不同的成本。會計利潤與經濟利潤之間的這道差距,是全部經濟學裡最重要、也最被誤解的概念之一。

會計利潤是多數人所說的利潤:收入減去顯性成本——實際從銀行流出去的錢(工資、租金、材料、利息)。經濟利潤在減去同樣這些顯性成本之外,還要減去隱性成本——老闆投入卻沒有付現金的那些資源的機會成本。其中最主要的,是老闆本可在別處工作賺到的薪水,以及他投進去的錢在次優用途上本可賺到的利息或回報。所以經濟利潤 = 收入 − 顯性成本 − 隱性成本,它總是小於或等於會計利潤。舉例:一家店收入 20 萬、付出 12 萬顯性成本,於是會計利潤是 8 萬。但老闆為經營它放棄了 7 萬的薪水和 1.5 萬的投資回報。經濟利潤 = 8 萬 − 7 萬 − 1.5 萬 = −5000。帳本上顯示盈利;從經濟上看,老闆比他最好的替代選擇還差了 5000。

經濟利潤是更鋒利的尺子,因為它回答了真正的問題:這是不是老闆的錢和時間的最佳用途,還是他在別處能幹得更好?經濟利潤為正意味著是,留下,甚至擴張;為負意味著這些資源在別處能賺更多,於是該考慮退出。這正是整個市場的發動機:正的經濟利潤吸引新廠商進入某行業,競爭把利潤逐漸抹去,直到長期在競爭下,經濟利潤降至零——這種狀態叫正常利潤。關鍵在於,經濟利潤為零並不意味著老闆什麼都沒賺;它意味著他賺到的,恰好等於他的資源在別處本可賺到的,不多不少。

瑪雅辭掉一份 6 萬的工作去開麵包房。它帶來 15 萬的收入,她的顯性成本(租金、麵粉、員工)是 10 萬,於是會計利潤是 5 萬。但她放棄了那 6 萬的薪水。經濟利潤 = 5 萬 − 6 萬 = −1 萬。紙面上她在盈利;從經濟上看,她比繼續上班還差了 1 萬。

經濟利潤還會把老闆放棄的東西算進去——所以它是更嚴格的考驗。

一家廠商帳面上盈利,卻可能在經濟上虧損——這很正常,也正是人們有時會關掉一家「盈利」店鋪的原因。經濟利潤不是會計上的花招;它只是堅持要你把老闆自己資源的機會成本算進去。

又稱
explicit vs implicit costs会计盈利与经济盈利會計盈利與經濟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