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成本
總成本就是那整張帳單——一家廠商在給定時期生產給定數量的產出所必須支付的一切。如果某家麵包房當月的店租、工資、麵粉、電費以及其他一切加起來是 3000 元、烤了 5000 個麵包,那麼它的總成本就是 3000 元。它是最簡單的成本概念,也是其餘一切賴以搭建的那個。
總成本由兩部分相加而成:固定成本(不隨產量變化的那部分,如店租)和可變成本(隨你多生產而上升的那部分,如麵粉)。所以總成本 = 固定成本 + 可變成本。產量為零時,總成本並不為零——你照樣欠著店租,所以此時總成本等於固定成本。隨著產量上升,可變部分增大,於是整條總成本曲線從固定成本那個高度起步、由此往上爬,通常會越來越陡,因為邊際報酬遞減讓每多一單位都更難生產。要緊的是:在經濟學裡,這個總成本包含機會成本——老闆自己的錢、時間和場地本可在別處賺到的價值——而不只是從收銀台流出去的現金。
總成本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利潤不過是總收入減去總成本,所以它是每家廠商記分牌的一半。但要決定生產多少,總成本這把工具太鈍了;真正引導廠商的,是總成本如何變化——多生產一單位的邊際成本——以及它如何攤開——每單位的平均成本。這兩者都從總成本推導而來,在供給理論裡幹著真正的活。
一家作坊每月付 2000 元固定成本,每把椅子要 5 元的材料和人工(可變)。做 100 把椅子,總成本 = 2000 + 100 × 5 = 2500。做 400 把,總成本 = 2000 + 2000 = 4000。總成本從來不是從零起步——哪怕一把椅子都不做,那 2000 元也欠著。
總成本 = 固定 + 可變。它從固定成本起步,由此往上爬。
經濟學家的總成本包含老闆自己的錢和精力的機會成本,所以通常比會計算出來的高。這道差距恰恰解釋了為什麼一家廠商帳面上盈利,卻仍可能在經濟意義上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