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肢癱與截癱
/ TET-ruh-PLEE-jee-uh; PAR-uh-PLEE-jee-uh /
脊髓在脊柱上受傷的位置,決定了哪些肢體受影響,而對這一大局有一套簡單的兩詞詞彙。若損傷高到既累及雙腿和軀幹、也累及雙臂,就稱為四肢癱(tetraplegia,也寫作quadriplegia/四肢癱瘓)。若雙臂完全倖免,只有軀幹、雙腿和骨盆器官受累,就稱為截癱(paraplegia)。一旦知道面對的是哪一種,就能立刻框定生活與復健將是什麼樣子。
分界的標誌是脊髓的頸段。四肢癱源於頸段(C1–C8,頸部)的損傷——因為支配手臂和手的神經發自那裡,所以雙臂雙腿連同軀幹都喪失功能。截癱源於胸段、腰段或骶段(T1及以下)的損傷——支配手臂的神經在損傷上方就離開脊髓,所以手和臂功能正常,而雙腿、軀幹及膀胱/腸道受累。注意這兩個詞描述的是平面模式,而非嚴重程度:四肢癱者可以是完全或不完全的,截癱者亦然。
這一區分推動著一切實務。截癱者保留雙手的全部功能,所以通常能在自我照料、轉移和手動輪椅使用上做到獨立,並可用手控裝置駕車。四肢癱者喪失部分或全部手臂功能,獨立程度高度取決於究竟哪些手臂肌肉倖存,而最高位的損傷還可能影響呼吸。復健目標、器具、居家佈置和所需的人力協助量,都源於這第一個分叉問題。
T6損傷和C6損傷都使雙腿癱瘓,但兩人的日常生活相差懸殊。T6截癱保留全部手功能,所以本人能獨立穿衣、轉移、推動手動輪椅。C6四肢癱使手部抓握受限,所以同樣的任務需要適配器具和部分協助。
頸段損傷(四肢癱)累及雙臂;T1及以下的損傷(截癱)則不累及雙臂。
「tetraplegia/四肢癱」(更推薦用)與「quadriplegia」意思相同——前者混用希臘與拉丁詞根,後者較舊。這兩個詞都不說明嚴重程度:要知道損傷有多完全,務必把模式(四肢癱/截癱)與AIS分級配在一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