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學、不良反應與交互作用

致畸物

致畸物是指孕者一旦暴露於它,就可能擾亂胎兒發育的「建造」過程、導致出生缺陷的東西。這個詞源自希臘語「形成怪物」之意;在實際中,它指一種干擾胚胎那精密而按部就班的「施工」的因子。

時機決定一切。最脆弱的窗口是器官發生期,大約受孕後第三至第八週,此時各大器官正在奠基;在此期間起作用的致畸物可造成心臟、肢體、面部或神經管的結構性畸形。更早的暴露往往是「全或無」(胚胎要麼完好存活,要麼流失),而更晚的暴露則更多損害生長與功能,而非造成明顯的結構缺陷。

致畸物包括某些藥物(沙利度胺、異維A酸、丙戊酸、華法林、部分ACE抑制劑)、感染(德國麻疹、茲卡)、酒精、輻射以及代謝紊亂。其影響通常取決於劑量、孕週時機,以及母體與胎兒雙方的遺傳易感性,這正是同樣的暴露不會同等傷害每一次妊娠的原因。

由於在孕婦身上做對照實驗有違倫理,許多致畸性都是事後才被認識——20世紀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的沙利度胺悲劇重塑了全球的藥品監管。這正是為何要給藥物劃定妊娠風險分級,也是為何如此多藥物都帶著「除非確有必要、否則孕期避免使用」這一審慎的默認忠告。

用於重度痤瘡的異維A酸致畸性極為確鑿,開立它須遵循嚴格的妊娠預防方案,在治療前、中、後強制避孕並做妊娠檢測。

有些藥物以避孕為使用前提。

又稱
teratogenic agent致畸剂致畸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