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
稅務折舊與帳面折舊
當一家企業買下一輛送貨車時,它不會在付款當天就把全部成本當作費用。它會把成本分攤到這輛車有用的那些年份裡——這種分攤就是折舊。微妙之處在於,公司會同時用兩種方式分攤同一輛車:一套時間表用於財務報表,另一套通常更快的時間表用於納稅申報。
帳面折舊是公司在會計帳簿裡記錄的折舊,其選擇是為了公允地反映資產在使用壽命內如何被消耗——常用直線法,即每年金額相等。稅務折舊則是稅法允許公司扣除的折舊,而稅制常常允許加速折舊法,把更多扣除壓到早些年份(以鼓勵投資)。設想一輛 50,000 的貨車,帳面上按五年直線折舊——每年 10,000——而稅法允許第一年扣 20,000。第一年,稅務折舊(20,000)比帳面折舊(10,000)多出 10,000,使應稅所得相對帳面利潤下降。後些年稅務扣除較小、差距反轉;在貨車的整個壽命裡,兩種方法合計都是同樣的 50,000。
這是實務中最常見、最重要的暫時性差異。由於稅務折舊通常在早期跑在前面,公司在早些年繳的稅較少,並為它日後差距反轉時要補繳的稅記錄一筆遞延所得稅負債。兩種方式的扣除總額完全相同——稅務折舊並不能在整體上省錢,它只是挪動了時點,而這仍然有價值,因為晚付總比早付好。
一輛 50,000 的貨車,帳面上按五年直線折舊(每年 10,000),但稅法允許第一年扣 20,000。第一年,由於多出的稅務折舊,應稅所得比帳面利潤低 10,000;這道差距會在以後年份反轉。
同一項資產、同樣的扣除總額——稅務與帳面之間不同的只是各年的時點。
更快的稅務折舊並不能減少資產整個壽命內的總稅額——早期的節省日後會隨著差距反轉被完全追回;它唯一的好處是遞延,也就是晚付所帶來的時間價值。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