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資產與折舊

雙倍餘額遞減法折舊(double-declining-balance depreciation)

/ DDB /

新車一開出車行就幾乎立刻掉一大塊價;手機或筆記型電腦在全新時最值錢,然後迅速變便宜。對這類資產,每年記同樣的折舊會顯得不對——它們真正的貶值是前重後輕,開頭掉得多、後面掉得少。雙倍餘額遞減法折舊正是為這種模式而生:它在早期咬下大口折舊,隨著資產老化再咬小口。

雙倍餘額遞減法是一種加速折舊法。它每年把一個固定的率——直線法折舊率的兩倍——乘以資產當時的帳面價值(而不是原始成本)。一項 5 年期資產的直線率是 1/5 = 20%,所以雙倍餘額遞減率是 40%。你用 40% 乘以每年年初的帳面價值;由於帳面價值在縮小,費用也跟著縮小。重要的是,殘值在每年計算中被忽略,但充當下限:一旦帳面價值降到殘值,就停止折舊,而且最後一年常作調整,使帳面價值正好落在殘值上。以一項 10,000、壽命 5 年的資產為例:第 1 年 = 40% × 10,000 = 4,000;第 2 年 = 40% × 6,000 = 2,400;如此每年遞減。

這樣的加速折舊法之所以重要,有兩個原因。其一,它更好地匹配了一個現實:許多資產在嶄新時最高產、貶值最快。其二,也非常實際,早期多提折舊會在早期降低應稅所得,從而遞延稅款——透過貨幣的時間價值帶來真實的現金好處。因此許多公司在稅務上使用加速折舊法(或像 MACRS 這樣的稅務專用制度),而在對外公布的財務報表上使用直線法。初學者的關鍵陷阱是:你把率乘以遞減中的帳面價值,並且在乘之前不要先減殘值。

一台 10,000 的機器,壽命 5 年,殘值 1,000。雙倍餘額遞減率是 2 ×(1/5)= 40%。第 1 年:40% × 10,000 = 4,000(帳面價值變為 6,000)。第 2 年:40% × 6,000 = 2,400(帳面價值 3,600)。第 3 年:40% × 3,600 = 1,440(帳面價值 2,160)。費用逐年縮小,一旦帳面價值接近 1,000 的殘值下限,折舊就被封頂,使其不跌破殘值。

早期折舊大、後期漸小——乘的是帳面價值,以殘值為下限。

與直線法不同,乘率之前不先減殘值——但折舊絕不能越過殘值。選擇加速折舊法改變的是利潤和稅款的時間,而不是資產壽命內折舊的總額。

又稱
DDB methodaccelerated depreciation双倍余额递减法雙倍餘額遞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