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險與風險轉移

溢額再保險

成數再保險對每一張保單都用同一個百分比,連那些保險公司輕鬆就能獨自處理的小保單也不例外。溢額再保險則是它更聰明、更有選擇性的表親:它把小保單整張留給分出人,只在較大的保單上才出手分擔。設想一家公司完全樂意把任何單價不超過 50 萬的房屋自留在自己帳上,卻對那棟罕見的、值 500 萬的豪宅心裡沒底。溢額再保險讓它把小的整張留下,只分出大的那部分危險的溢額。

其機制建立在分出人選定的自留額之上,這個自留額稱為「一線」。假設一線為 50 萬。任何在 50 萬及以下的保單都由分出人整張自留——分出為零。在此之上,再保險人接下溢出部分,至多到一個以「線數」表示的合約限額(一個「九線」合約可承保至 9 倍的 50 萬,即自留之上的 450 萬)。對一棟 500 萬的樓,分出人留下其 50 萬的一線、分出 450 萬,於是分出比例為 90%——該保單的保費與賠款隨後就按 10/90 的比例分攤。關鍵在於:這個比例對每一張保單都不同,由它超出一線多遠來決定。

溢額再保險恰好在保險公司最需要的地方賦予它再保險的「均質化」力量:它只削去那些超大的風險,留下的淨自留業務則滿是大小相近、性情溫和的保單,足以讓大數定律將其馴服。它在行政上比成數再保險更繁瑣,因為分出比例必須逐張保單計算,而且它對保險公司本就樂意自留的小業務分文不分。一個常見的混淆點:溢額再保險仍然是比例再保險——每張保單上保費與損失共用同一比例——只不過這個比例不像成數再保險那樣在整個業務盤子上保持恆定。

一線 = 50 萬,合約 9 線。一張 40 萬的保單:全部自留,分文不分。一張 200 萬的保單:分出人留下 50 萬(25%)、分出 150 萬(75%);全損時分出人承擔 50 萬,再保險人承擔 150 萬。一張 600 萬的保單超出 500 萬的承保能力,因此其中一部分溢出到另一合約或臨時分保。

小保單整張自留;大保單按其超出自留線多遠來分攤。

儘管分出比例逐張保單變化,溢額再保險仍屬比例再保險。不要把它與超額損失再保險混淆,後者是非比例的,響應的是損失的大小,而非保單的大小。

又稱
surplus treatyline treaty溢额分保溢额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