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投資與變現風險
保險公司或養老基金內部的錢很少靜止:債券到期、票息到賬,這些現金得有去處——通常是重新投回新的投資裡。再投資風險,就是當現金需要重新投出去時,市面利率比你原先假定的更低,於是新投資賺得比到期的那批少的危險。它的鏡像——變現(贖回)風險,則是你必須比計劃更早賣出資產(比如為支付一筆意外賠款)、而恰逢價格低迷、因此把損失坐實的危險。
先看再投資。假設你買了一隻收益率 6% 的 10 年期債券,去支撐一筆你按全程 6% 定價的負債。每年你收到一筆票息,並必須把它再投資。若利率此後已跌至 3%,這些票息現在按 3% 而非 6% 複利,在漫長時間跨度上,這道缺口悄悄侵蝕你原本指望的收益。用短期資產支撐長期承諾時這一效應最大,因為你得一次又一次地再投資。變現風險則是資產比負債更短或更長所帶來的另一面:若一波賠款迫使你在利率上升後提前賣出長期債券,你便低於成本賣出,把本想避免的損失鎖定。
為何重要:這兩類風險是利率風險在現金流上的面孔,而它們正是現金流匹配與免疫意在馴服的對象。當資產與負債現金流對齊時,幾乎沒有什麼要再投資、也幾乎沒有什麼要提前賣出,於是兩類風險都趨向於零。一個常見誤解是:債券一個高高的標稱收益率就鎖定了那份收益;其實並沒有,因為你沿途再投資的票息,要承受它們到賬時市面上的任何利率。所承諾的到期收益率,只有當每一筆現金流都能按同一利率再投資時才會真正實現——而真實世界鮮少容許這一點。
保險公司持有收益率 6% 的 5 年期債券,去支撐一筆按 6% 定價的 20 年期承諾。當債券到期而利率已跌至 3% 時,續投的資金只能賺 3%——再投資風險一如所懼地咬了下來。
用短期資產支撐長期承諾,就得一次又一次以未知利率再投資。
債券標出的到期收益率,只有當每一筆票息都能按同一收益率再投資時才被完整賺到——這一條件現實鮮少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