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退稅(regressive tax)
想像兩位顧客買同一條5元的麵包,付同樣5角的銷售稅。對一個賺得很多的富人來說,5角是個可以忽略不計的零頭。對一個勉強度日的人來說,同樣的5角卻是從微薄預算裡咬下的有分量的一口。窮人在那筆稅上所付的收入佔比更大,儘管金額完全相同。累退稅,就是平均稅率隨收入上升而下降的稅——它從賺得少的人那裡拿走更大的份額。
一種稅可以在兩個意義上是累退的。有些稅在稅率上明確累退(如今很少見)。遠為常見的是這樣一些稅:它們對被徵稅之物本身是統一甚至累進的,但相對於收入卻是累退的,原因在於人們的花錢方式。銷售稅和增值稅是典型:每個人對所購之物付同樣的百分比,但低收入家庭幾乎把所賺的全部花掉(很少儲蓄),而較富的家庭把很大一部分存起來,於是富人收入中真正被消費稅觸及的比例更小。用數字說:若一個窮人家庭把2萬元收入的100%花掉,一個富人家庭把20萬元收入的50%花掉,那麼10%的銷售稅讓窮人家庭損失收入的10%,卻只讓富人家庭損失5%。
累退稅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在公平上把方向拉向了與累進稅相反的一邊。它們並非天生就壞——它們往往簡單、難以逃避、善於籌錢,有些(如燃油稅或菸草稅)還被刻意用來抑制有害行為。但由於它們按比例對窮人打擊更重,政府常通過對必需品(食品、藥品)免徵銷售稅或搭配退稅來緩和它們。誠實的張力在於:最有效率、最易徵收的稅往往最不公平,所以設計稅制始終是效率與公平之間的權衡。
統一的10%銷售稅看似公平——人人在收銀台付同樣的稅率。但由於低收入家庭幾乎把全部收入都花掉,而富人家庭存下了很大一部分,這筆稅吞掉了窮人家庭收入中大得多的份額。這就是為什麼它被稱為累退稅。
收銀台上稅率相同,對窮人的負擔卻更重——即便看起來平等,效果上仍是累退的。
「累退」是相對於收入來衡量的,而非相對於被徵稅之物。統一百分比的銷售稅之所以累退,恰恰是因為窮人花掉的收入佔比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