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政策與公共經濟學

比例稅(proportional tax)

假設無論貧富,每個人都按完全相同的百分比繳納收入稅——比如一律15%。一個賺2萬元的人繳3000元;一個賺20萬元的人繳30000元。富人繳的錢多十倍,但佔收入的比例完全一樣。這就是比例稅,常被稱為單一稅:平均稅率不隨收入變化而改變。它居於累進(稅率隨收入上升)與累退(稅率隨收入下降)之間。

其決定性特徵是:一個單一、不變的稅率,適用於整個稅基。由於邊際稅率與平均稅率是同一個數,單一稅極為簡單——沒有需要計算的檔次,人們為躲避更高檔而騰挪收入的動機也少得多。一個日常的檢驗:如果你的收入翻倍,你的稅單也恰好翻倍,那這稅就是比例稅。現實中有些稅在其適用範圍內接近於此(某些單一所得稅、某些有上限的薪資稅),不過純粹的比例稅制比累進稅制更少見。

比例稅處於一場曠日持久的爭論的核心。支持者鍾愛它的簡單、透明,以及它不懲罰成功的主張——每個人對多賺的每一元都保留同樣的份額,這或許能維繫工作和投資的激勵。批評者反駁說,「同樣的百分比」並不等於「同樣的犧牲」:從一個掙扎度日的人那裡拿走15%,遠比從一個富人那裡拿走15%更痛(這就是貨幣邊際效用遞減的論點),所以單一稅在縮小不平等上不如累進稅有效。這沒有客觀上正確的答案——它取決於一個社會如何在簡單與激勵、和公平之間權衡。

在統一的15%所得稅下,一個賺3萬元的工人繳4500元,一個賺30萬元的高管繳45000元。高管繳的錢多十倍,但稅率同樣是15%——這個在所有收入上都不變的稅率,正是這稅之所以為比例稅的原因。

人人稅率相同——簡單且保留激勵,但作為對抗不平等的工具較弱。

在比例稅下,邊際稅率等於平均稅率——正是這個恆等關係把它與累進稅、累退稅區分開來。

又稱
flat tax单一税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