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困境
/ PRIZ-nerz dih-LEM-uh /
兩個同夥作案後被捕,關在彼此隔離的房間裡,無法交談。警方給每人開出同樣的條件:出賣同夥,你就從輕發落;保持沉默,萬一對方開口,你就要面對重刑。如果兩人都沉默,警方只能坐實一項輕罪,於是各判輕刑。如果兩人都出賣對方,各判中刑。但若一人出賣、另一人沉默,出賣者無罪釋放,沉默者獨擔重罪。每個囚徒該怎麼辦?這個小故事由弗勒德(Flood)和德雷舍(Dresher)設計、約 1950 年由塔克(Tucker)講成戲劇化版本,是整個博弈論中最著名的難題。
把一個囚徒的邏輯走一遍。「若同夥沉默,我出賣能無罪釋放,勝過沉默的輕刑——所以我該出賣。若同夥出賣,我出賣只判中刑,勝過沉默的重罪——所以我還是該出賣。」出賣是占優策略:無論對方怎麼做都更好。同樣的推理也牢牢攫住了同夥。於是兩人都出賣、都獲中刑——儘管若兩人都沉默本會更好。這個令人抓狂的結果是一個納什均衡(誰都無法單獨改善),卻比合作對所有人都更糟。
囚徒困境是一大類現實衝突的模型,在這些衝突中,個人的自利會破壞共同利益。價格戰中的兩家公司都降價、侵蝕利潤;兩個國家都造武器、結果並不更安全反而更窮;人人都在同一片海裡過度捕撈,直到把海掏空。把一種情形辨認為囚徒困境,就把問題從「誰這麼傻?」重新框定為「我們該如何改變規則——通過合同、監管或反覆打交道——好讓合作變成理性的選擇?」
兩家相互競爭的超市各自盤算要不要發動一場降價閃電戰。若兩家都不降,都能保住健康的利潤率。若一家降,它就搶走顧客——於是另一家跟進。兩家都降,顧客得利,但兩家的利潤又落回原來的相對位置,只是更薄了。儘管各自都在「理性」行事,它們卻雙雙困在囚徒困境裡。
超市價格戰:每家理性地降價,卻讓雙方都更糟——一個囚徒困境。
這個陷阱只在博弈一次性、且無法強制履約時才成立。當同一批玩家反覆互動時,合作就可能出現——這正是重複博弈與聲譽如此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