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需求與市場均衡

價格下限(price floor)

價格下限與上限相反:它是一道法定的最低限,一個不得低於某一水平的價格,通常是為了保護賣家、免受被認為太低的價格之苦。最常見的兩種,是最低工資(勞動這一價格的下限,保護工人)和農產品支持價(作物價格的下限,保護農民)。其用意,是給供給方一個體面的回報作保,而不是任由市場把他們的收入壓到見骨。

價格下限只有設在市場均衡價之上才咬得動;設在其下,則什麼都不發生。設在其上,它便可預見地造出一場過剩。在這人為抬高的價格上,賣家想多供,買家卻想少要,於是供給量超過需求量,而這多出來的部分又無法靠價格下跌來排走——法律不准。在商品市場裡,那過剩是賣不掉的存貨(過去農業政策裡經典的「奶油山」和「葡萄酒湖」,政府隨後不得不收購囤起來)。在勞動市場裡,設在均衡之上的工資下限,意味著想找工作的人多過雇主想僱的人——而這「勞動的過剩」,在課本模型裡,就是失業。

在這裡,誠實最為要緊,因為最低工資是經濟學中最活躍的現行爭論之一。簡單的供求模型預言:一道有約束力的最低工資會造成失業,沒有別的。但數十年審慎的實證研究——從大衛·卡德與艾倫·克魯格1990年代那項著名研究開始——發現適度上調最低工資,往往只造成微小、甚至測不出的就業下降,多半是因為真實的勞動市場並非完全競爭(雇主可以握有定工資的勢力,而更高的薪酬能降低人員流動)。真實的總結,既不是「下限總會摧毀工作」,也不是「下限毫無代價」;而是:其效果取決於下限相對於當地工資定得多高,而對於「傷害從哪裡開始」,講理的經濟學家至今仍各執一詞。

把最低工資設在現行水平之上,在簡單模型裡,想找工作的人會多過廠商願意僱的人——一場勞動的過剩,也就是失業。然而現實研究發現,適度的上調往往幾乎不損失工作,所以這一效果的大小,是確確實實有爭議的。

設在均衡之上的下限會造出過剩;而最低工資是否導致失業,則爭論激烈。

價格下限只有設在均衡價之上(即「有約束力」)才有意義;設在其下,則什麼都不變。別太輕信簡單模型對最低工資的論斷——課本裡「下限=失業」的結論,假設了完全競爭,而勞動市場往往並非如此。

又稱
minimum priceprice support最低限价保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