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需求與市場均衡

價格上限(price ceiling)

價格上限是一道法定的最高限:政府規定某個價格不得高於某一水平,通常是為了保護買家、免受被認為太過痛苦的價格之苦。租金管制限定房東能收多少;對麵包或燃油價格的封頂,試圖讓必需品保持可負擔;緊急時期對動態加價的限制,則著眼於公平。用意是良善的——讓要緊的東西仍在普通人夠得著的範圍內。

但價格上限只有設在市場均衡價之下才咬得動;設在其上,它什麼也不做。而一旦設在其下,它便可預見地造出一場短缺。在這人為壓低的價格上,買家想要的比從前多,賣家供出的卻更少,於是需求量超過供給量,而這缺口又無法靠價格上漲來彌合——因為那正是法律所禁止的。價格既無法做配給,就得由別的東西來做:長長的隊伍、輪候名單、抽籤、偏袒、品質下降(房東不再維護受管制的公寓),或是一個非法的黑市——在那裡,這件東西照樣以其真實價值成交。設想危機中汽油被封頂在成本之下:加油站到清晨就抽乾了,司機排上幾小時的隊,還有人向轉賣者溢價購買。

經濟學家對價格上限出了名地存疑——調查顯示,尤其對於租金管制,近乎共識地認為它會隨時間減少住房的數量與品質——但這幅圖景值得誠實以待,而非教條。標準分析表明,價格上限會縮小總剩餘、製造無謂損失,反而損害了它所忽視的那種效率。然而某項管制是否站得住腳,部分上是一個關於「危機中的公平」的價值判斷;而對現代「第二代」租金穩定政策的若干審慎研究,發現其效果比黑板上的模型更為參差。可靠的教訓更窄、卻紮實:一道生效的上限,並不會讓一件東西變得不那麼稀缺——它只是改變了「誰得到它、如何得到」,而通常所憑的手段,比價格更不顯眼、也往往更不公平。

一座城市把租金凍結在市場水平之下。守著自己公寓的老租戶得了好處,新來的人卻什麼也找不到——房東把樓改作他用、削減維護、或乾脆不再建房。短缺表現為輪候名單,而非下降的租金。

設在均衡之下的上限會鎖住短缺;非價格配給與品質下降來填補缺口。

價格上限只有設在均衡價之下(即「有約束力」)才有意義;設在其上,則什麼都不改變。而且它並不減少稀缺——它只是給「稀缺品如何被配給」換了個名目,往往憑的是排隊、關係或品質削減,而非「誰最看重它」。

又稱
maximum priceprice cap最高限价限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