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期間年金
很多人遲遲不肯買終身年金,原因只有一個:「萬一我下個月就去世呢?家人一分錢拿不到,整筆整付資金都歸保險公司。」保證期間年金(又稱「保證給付期」年金)正是為安撫這種擔憂而設計的。它承諾至少發放一段約定的年數——比如10年——即使你早逝,剩下的給付也會發給你的受益人。
它常見有兩種形態。純保證期間年金只在固定期限內發放(例如15年),無論你是否在世——這其實是「確定年金」,根本算不上人壽保險。更常見的是帶保證期的終身年金:它終身發放,但如果你在比如頭10年內去世,給付會繼續發給你的繼承人,直到那10年期滿。舉例來說,一份「保證10年並終身」的年金會在你在世期間按月支付,但保證總共至少發放120筆月給付。由於保險公司放棄了部分死亡率紅利(你早逝時它不能再把一切都留下),其月收入會比純終身年金略低一些。
精算師把它定價為:一份純終身年金,加上落在早年的那些保證給付的價值——用符號說,帶n年保證期的終身年金 = n年的確定年金 + 遞延n年的終身年金。誠實的提醒是:保證期不是免費的。保證期越長,你的收入就越低,所以一個很長的保證期會侵蝕掉你本來花錢購買的大部分長壽保護——這是在「保護繼承人」和「讓自己收入最大化」之間的一種取捨。
湯姆65歲,買了一份「保證10年並終身」的年金,每月1050元(若是純終身年金本可領1120元)。他68歲去世,已領了36筆。由於10年保證期尚未屆滿,他的女兒會繼續領接下來的84筆——也就是120筆保證給付的餘額——之後給付停止。倘若他活到90歲,給付就只會一直終身發放下去。
為早逝準備的安全網——但它會略微壓低你的終身收入。
保證期只保護最初幾年;期滿後它就不起任何作用。它並不是對整筆購買款的全額退還保證,而且過長的保證期會悄悄地讓「買長壽保護」這件事本身失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