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年金精算與精算現值

延期年金與保證期年金(deferred and guaranteed life annuities)

對基本生存年金做兩個常見的改造,能讓退休金按真實人群所需的方式運作。延期生存年金不會立刻開始支付;它先等 m 年(累積期),之後再終身支付——這正是你工作年間、退休之前退休金的樣子。保證期生存年金(即「附確定期」年金)針對另一種擔憂:你剛交完錢、卻幾乎立刻身故,結果幾乎一無所獲。它承諾至少在一段保證年數內(比如 10 年)持續支付,即使你早逝,在該保證期餘下的時間裡也會把錢付給你的遺產或受益人。

二者都通過組合你已有的積木來定價。一份 m 年延期終身期初年金,記作 m|ä_x,等於終身年金減去延期那幾年的定期年金:m|ä_x = ä_x - ä_{x:m},或等價地等於 m 年純生存保險乘以年長年齡處的年金:m|ä_x = mE_x 乘以 ä_{x+m}。一份附 n 年保證期的生存年金可拆成兩塊相加:一份 n 年確定期年金(無論如何都付,因為這幾年是保證的)加上一份 n 年延期生存年金(真正與生命掛鉤、只有活過保證期才發生的付款)。例如,附 10 年保證期的生存年金 = 10 年確定期年金 + 10|ä_x。

這些特性是退休產品設計的家常便飯,也解釋了為何兩份月領相同的年金會有迥然不同的價格。保證期會抬高價格(你在買掉部分「早逝即全失」的風險),而延期會拉低價格(付款被推入折現更重、生存機率更低的未來)。一個常見誤解是「保證期讓年金在投資意義上更安全」;它真正做的,是把價值從群體中長壽者那裡轉移給短壽者,代價是同樣保費下更低的收入。

對 65 歲人、附 10 年保證期的生存年金 = (10 年確定期年金)+ 10|ä_65。確定期那部分無論生存與否都付;只有延期那部分才真正與生命掛鉤。

保證期年金可乾淨地拆成「確定期年金 + 延期生存年金」。

保證期並不會讓年金更划算;同樣的保費下它換來的是更低的終身收入,只是把價值從群體中長壽者重新分配給短壽者。

又稱
m|ä_xannuity with a guarantee period延期生存年金附保证期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