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代數與格論

模格

模格遵守分配律的一種較弱的、有條件的形式——一種在分配律全面失效的豐富代數例子中仍然成立的形式。引發動機的例子是群的子群之格、或模的子模之格:它們一般不是分配的,卻滿足一條有用的「模」恆等式,支撐著若爾當–赫爾德定理與施賴爾加細定理。

嚴格地說,格是模的,若它滿足模律:對一切 a, b, c,a ≤ c 蘊含 a ∨ (b ∧ c) = (a ∨ b) ∧ c。等價地(作為無條件恆等式)(a ∧ c) ∨ (b ∧ c) = ((a ∧ c) ∨ b) ∧ c。每個分配格都是模的,但反之不然。乾淨的禁用子格判據是:格是模的,當且僅當它不含五邊形 N_5 作為子格;菱形 M_3 是模的但非分配的,標誌著兩類之間的差距。

模性正是賦予子物件之格以良好性態的結構特徵。任意環上任意模的子模格都是模的,群的正規子群格亦然;同構定理本質上就是說這些模格中某些「平行四邊形」區間彼此同構的論斷。戴德金正是為此孤立出模律,故模格有時稱作戴德金格。

向量空間的子空間格(如 R^3 中的平面、直線與 {0})是模的:它滿足模律,但維數至少為 2 時即非分配。

子空間格是模的但非分配的——典範的區分例子。

非阿貝爾群的全子群格可能非模,例如 S_4 的子群格含 N_5;模性僅對正規子群或子模才有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