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式與有理方程式

有理式的最簡形式

當一個有理式的分子和分母除了 1 以外沒有任何公因式時,它就處於最簡形式——根本沒有東西可再約去了。這是把數字分數寫成 3/4 而非 6/8 在多項式上的回響:同一個值,以盡可能乾淨的方式表達。

要達到最簡形式,你把上下徹底因式分解,約去它們的每一個公因式;當不再有公因式時,就完成了。判斷標準不是這個式子看起來短不短,而是分子與分母的最大公因式是否為 1。

處於最簡形式的式子是呈現有理式的標準、規範方式,它也使後續工作(相加、比較、求解)更容易。但要記住那個反覆出現的警告:化為最簡形式可能會藏起一個曾由被約因式所強制的禁用值,所以即便整潔的最終形式不再顯示它們,原有的定義域限制依然適用。

(x^2 + 3x)/(x^2 − 9) = x(x + 3) / [(x − 3)(x + 3)] = x/(x − 3):最簡形式,其中 x ≠ 3,以及失去的 x ≠ −3。

已無公因式,但源自原式的 x ≠ −3 仍然成立。

又稱
fully reduced rational expression最简分式最簡分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