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起賠點與限額
把風險想像成一棟高樓。底層——那些小而頻繁的損失——由分出人自留。越往上,每一層樓都是一段更大的可能損失,可以僱一個再保險人來承保某一特定樓層:它支付落在那一段內的損失,段外分文不付。這些樓層就是「層」,也是大多數非比例再保險被描述與交易時所用的語言。
三個數字界定一個層。起賠點是地板——層開始響應的損失水平;在它之下,層分文不付。限額是層的高度——它最多賠付的金額。再保險人把一個層寫作「限額超過起賠點」,所以「500 萬之上的 500 萬」是一個層:損失一旦超過 500 萬它就開始賠付,最多再賠 500 萬(覆蓋 500 萬到 1,000 萬這一段)。一筆 1,200 萬的損失對這個層而言,付足其 500 萬限額;分出人承擔最初的 500 萬以及 1,000 萬以上的部分。耗盡點,即該層用盡之處,等於起賠點加限額。
層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們是整個再保險方案的積木。風險被切成層層疊疊的層,不同的再保險人買走不同的樓層,價格常常大相逕庭:低層貼近預期損失,每一元保障都很貴;高層只對真正的巨災響應,每一元便宜卻總限額巨大。決定每個起賠點與限額設在何處,是一項核心的精算工作,在保護與成本之間權衡。一個常見的混淆:再保險層的起賠點是再保險人的起跑線,而不是投保人的免賠額——它遠高於任何單一客戶的賠款,關乎的是保險公司自己的損失。
某方案疊了三層:100 萬之上的 400 萬,再上 500 萬之上的 500 萬,再上 1,000 萬之上的 1,000 萬。一場 1,300 萬的事件用掉分出人 100 萬的自留、第一層全部 400 萬、第二層全部 500 萬、第三層的 300 萬——第三層還剩 700 萬可用。
起賠點是地板,限額是高度;層層疊起,構成整座塔。
起賠點是再保險人就保險公司自身損失設定的門檻,而不是客戶的免賠額。把這兩個尺度——投保人賠款與保險公司總損失——混為一談,是經典的初學者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