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學、不良反應與交互作用

過敏反應

過敏反應是免疫系統對藥物的過度反應——把一種藥當成了危險的入侵者。傷害並非來自藥物直接毒害組織,而是來自身體自身的防禦反應,其程度可從輕微的搔癢皮疹,到突發、危及生命的全身性過敏反應。

免疫學家把過敏分為四型。I型為速發型,由IgE介導,是數分鐘內出現的蕁麻疹、喘鳴和全身性過敏反應的基礎(經典的青黴素過敏)。II型涉及抗體攻擊被藥物包覆的細胞(某些藥源性貧血)。III型為免疫複合物沉積,引起血清病樣疾病。IV型為遲發型,由T細胞介導,在數天後表現為接觸性皮膚炎或重症皮膚反應,如史蒂文斯—強生症候群。

一個關鍵特徵是:免疫系統通常須先被「致敏」:初次接觸可能悄然無事,身體在此期間學會辨識該藥,因此那場來勢洶洶的反應往往在再次接觸時才發作。這正是一種藥物初次能耐受、下次卻可能驟然引起嚴重反應的原因。

其嚴重程度並不按通常意義隨劑量增減——極小的量就能在已致敏者身上誘發全身性過敏反應——這使得有記錄的過敏成為一項重要的禁忌症。最令人畏懼的形式是全身性過敏反應,它是一種醫療急症,首要的處理是肌肉注射腎上腺素。

過敏是藥物過敏的一種機制,但在實際中兩詞常被混用。兩者都不同於「藥物不耐受」——後者是一種令人不適但非免疫性的反應,如常規劑量引起的噁心。

又稱
allergic reaction变态反应變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