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學、不良反應與交互作用

藥物過敏

藥物過敏是一種不良反應,其中作惡的是免疫系統,而非藥物的化學性質——身體認定某種藥是敵人,並對它發起防禦。因此這種反應關乎患者在免疫學上是誰,而非藥物在藥理上如何起效。

許多藥物本身太小,無法獨自激起免疫系統。它們常作為半抗原,與身體自身的蛋白質結合,形成一種被免疫系統隨後辨識為「異己」的複合結構。一旦免疫系統對該結構致敏,再次接觸便可觸發由抗體或T細胞驅動的攻擊,產生皮疹、蕁麻疹、發熱、腫脹,最壞情況下則是全身性過敏反應。

由於由免疫介導,藥物過敏的行為不同於普通的劑量相關副作用:它通常需要事先致敏,可被極微量誘發,並且在再次接觸時往往復發——且常更嚴重。這也是交叉反應為何要緊的原因:對某種青黴素過敏的人,可能對化學結構相關的抗生素也起反應。

一個實務上的告誡:「過敏」一詞在病歷中被嚴重濫用。許多被貼上過敏標籤的反應——胃部不適、一個已知的副作用、兒時一次模糊的皮疹——其實並非真正由免疫介導。貼錯標籤茲事體大,因為它可能把患者推向療效較差或毒性更大的替代藥,因此對真正的藥物過敏值得審慎確認。

過敏與不耐受之別:過敏由免疫介導,可能危及生命;不耐受則是一種令人不適但非免疫性的效應(如咖啡因引起的心慌或可待因引起的噁心)。準確記錄兩者之別,可保護日後的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