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復健

粗大動作功能分級系統

/ GMFCS, gee-em-eff-see-ess /

如果你問「這個孩子的腦性麻痺有多嚴重?」,過去誠實的回答是一種模糊的印象。粗大動作功能分級系統,即GMFCS,用一個簡單、通用的五級量表取代了那種印象,它回答一個樸素的問題:這個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是怎麼移動的?它關乎功能——坐、走、用輪子——而不是檢查時肢體摸起來有多僵硬。

GMFCS把一個腦性麻痺的孩子歸入五個級別之一,各級之間有臨床上有意義的間隔。I級:行走不受限,只在速度、平衡或技巧性任務上有輕微困難。II級:行走有限制,在不平地面、樓梯或長距離上吃力。III級:使用手持移動器具(如助行器)行走,長距離可能用輪椅。IV級:自主移動受限;孩子多被人推送或使用電動移動設備。V級:用手動輪椅被人推送,頭部和軀幹控制有重大限制。這些分帶還針對不同年齡段分別定義,因為兩歲和十二歲孩子能做的事不同。

臨床人員之所以每天都用GMFCS,是因為它可靠、隨時間穩定,而且能預測。一個孩子的級別在約五歲後往往相當恆定,這讓家庭和團隊能提前數年規劃——對行走的現實期望、何時考慮電動移動、如何設定目標。它也讓研究者能在同類之間比較。誠實的局限:它只描述粗大動作功能(不含手、言語或思維),而且它描述的是典型表現,絕不是對某個孩子價值或在適當支持下改善潛力的封頂。

一個家庭問他們患腦麻的四歲孩子將來能否走路。復健科醫師將他評為GMFCS III級:他在室內借助行器行走,去操場和遠行時用輪椅。這一個數字讓團隊能設定誠實的目標、訂購合適的設備,而無需憑空猜測。

五個級別描述孩子如何移動——穩定、可預測,並在各團隊間通用。

GMFCS只衡量粗大移動能力——不含手的使用、言語或智力——而且它是描述性的,不是封頂。孩子的級別通常在約五歲後趨於穩定,但仍可能隨生長、治療和合適設備而改善;絕不應把它讀作對這個人的固定限制。

又稱
GMFCS粗大运动功能分类系统粗大動作功能分類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