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職業道德與行業

充分揭露原則

想像你買一輛二手車,賣家給你看鋥亮的外殼,卻隱瞞了發動機被翻修過兩次、產權還有一樁官司。價籤上的數字不會告訴你全部故事。財務報表也有同樣的風險:單憑數字可能遺漏讀者需要知道的東西。充分揭露原則要求公司報告一切可能合理影響使用者決策的資訊。

在實務中,三四張主要報表無法囊括一切,所以這條原則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財務報表附註(腳註)和其他揭露來滿足的。這些附註說明所選用的會計方法(例如採用哪種折舊法或存貨法),把報表表面上合併列示的項目拆解開來,並揭示那些尚無數字的事項——未決訴訟、貸款契約條款、關聯方交易、承諾事項、以及資產負債表日之後發生的事件。檢驗標準是合理性,並以重要性為指引:你要揭露一個合理使用者想知道的東西,又不至於把他們埋進瑣碎之中。

充分揭露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兩家頭條數字完全相同的公司,一旦你讀了它們的附註,狀況可能大相徑庭;真正的故事往往就藏在腳註裡,跳過它們是一個經典錯誤。誠實的張力存在於完整與過載之間——揭露太少會誤導,揭露太多則會讓信號淹沒在噪聲裡。這條原則與重要性相配合,正是為了在二者間取得平衡的嘗試。

兩家公司都報告了 1,000 萬美元的利潤。但其中一家的腳註揭示了一樁可能花掉 800 萬的重大訴訟、一項它即將違反的貸款契約條款,以及它剛剛更換了存貨計價方法。充分揭露原則正是這些事實必須出現在附註裡的原因——也是為什麼審慎的讀者從不止步於頭條數字。

相同的頭條利潤可能掩蓋大不相同的現實——這正是附註成為必讀內容的原因。

充分揭露並不意味著「把一切能想到的都揭露出來」;它受重要性約束,瑣碎的事項可以略去。附註是財務報表的組成部分,不是可有可無的附加品——忽視它們是最常見的閱讀錯誤之一。

又稱
full disclosuredisclosure principle完全披露原则完全揭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