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債券與租賃
或有負債
有些義務尚不確定——它們取決於某件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的事。一家被起訴的公司還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敗訴、會不會賠償;一家為另一家公司貸款作擔保的企業,只有在那家公司違約時才需要付款。這些「也許會有」的、取決於未來事件的義務,就是或有負債:欠錢的真實可能性,但尚未凝結為一筆確定的債務。
或有負債是由過去事件產生的潛在義務,其存在與否或金額大小,取決於某個不確定的未來事件。會計按照付款的可能性高低以及是否可計量來處理它。如果損失很可能發生且能夠合理估計,公司就把它確認為一項實際負債並計入費用(例如,為一樁預計會敗訴的訴訟計提 1,000,000)。如果只是有可能發生,或者雖然很可能但無法估計,公司就不予確認,但必須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如果可能性極小,一般不作處理。常見例子包括未決訴訟、貸款擔保和產品保修。
或有負債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向報表閱讀者預警那些可能變成真實債務的風險,而且規則迫使公司對可能性作出審慎、誠實的判斷,而不是讓它們把壞消息埋起來。它是審計中的敏感領域,因為管理層有動機淡化迫近的損失。這種不對稱是有意為之:在謹慎性原則下,很可能的損失要提前確認,但很可能的收益(或有資產)一般要等到幾乎確定時才入帳。
一家公司被索賠 2,000,000。如果其律師認為敗訴很可能、且金額可以估計,公司現在就確認 2,000,000 的負債和費用。如果敗訴只是有可能,則不作確認,但要在附註中說明該訴訟。如果訴訟明顯毫無根據、敗訴可能性極小,則可以兩者都不做。
如何處理一項或有事項取決於可能性:很可能且可估計就確認入帳,僅僅有可能就披露。
不確認一項或有負債並不等於忽略它——如果損失有可能發生,仍必須在附註中披露,所以「不在資產負債表上」並不等於「被隱藏了」。
又稱
另見